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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执行新的主机开通流程通知
    2005-12-29  作者:  出处:
    尊敬的客户:
      您好!
     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,规范、细化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,促进我国互联网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有关规定,信息产业部制定了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(以下简称工作细则)。
      根据《工作细则》 “谁运营谁负责”、“谁接入谁负责”、“先备案后接入” 相关精神,我司将从12月29日开始采取如下措施确保网站备案工作的进一步落实:
      一、根据《细则》第十一条
      我司将自2005年12月29日起变更主机申请开通流程:
      您通过我司在线申请的虚拟主机,默认WEB状态为关闭状态(FTP状态开启一个月的备案申请时间,超过这个时间将停止FTP服务),您必须立即登陆 www.miibeian.gov.cn 为此主机进行备案登记,在备案审核通过、获得ICP备案编号后,通知我司客服专员为您开通。在没有取得备案编号的情况下网站是无法访问的。
      二、根据《细则》第二十条
      我司将自2005年12月29日起暂停提供域名指向服务:
      1、您在我司DNS管理系统中设置的域名指向全部暂停使用,为保证您的域名能继续使用,请您尽快将指向改为解析。
      2、恢复指向服务时我司将会另行通知。
      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第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:
      第十一条 接入提供者为互联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络服务流程:
      (一)网站主办者向接入提供者提出接入申请。
      (二)接入提供者向网站主办者预分配IP地址。
      (三)网站主办者获得接入提供者预分配的IP地址后履行备案手续(网站主办者可自行备案)。
      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第二十条具体内容如下:
      第二十条 域名备案工作流程:
      (一)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域名备案单位)向“备案管理系统”导入域名备案信息。
      (二)“备案管理系统”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定期输出统计报告。
      (三)信息产业部对统计报告进行分析,发现未备案的,依法处理。
      参考:
      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 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share/zuixintongzhi_detail.jsp?id=321
      如您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我司:http://www.iexin.com/contact.aspx

    亿信互联客户服务中心
    2005年12月29日

     
     
     
  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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